​宜昌市公安局发布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 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3-12-25 宜昌发布650

宜昌市2024年迎新长跑活动拟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在花溪路延伸段举行,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开幕式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机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当日8:00至11:00,花溪路(峡州大道至花溪路延伸段三标段终点,约4公里路段)上空和道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的空域,除仪式活动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包括: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



二、如因仪式活动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昌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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