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世界从飞行人员信息咨询网、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CHALPA)获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考试2022年6月起新增一家考试管理服务单位,为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CHALPA)。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CHALPA)是由国家民政部批准,中国民航局主管,全国飞行员自愿结成,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性、全国性社会组织,是国际航线驾驶员联合会(IFALPA)中国唯一正式代表。2004年发起成立。
至此,民航局指定的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共有四家: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CHINA)、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CAGIS)、大疆创新(DJI)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CHALPA)。以下为民航局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历程盘点:
2020年改革试点设置3家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2020年发布的《关于申报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考试场地及委任代表的通知》提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革试点阶段确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考试服务提供方依据民航局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则内容开展考试相关工作。考试服务提供方依据统一标准设立和管理训练机构,并依据统一标准规范执照考试的管理流程。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遴选培训机构并向主管部门推荐考试场地和委任代表(考官)的工作。
2021年底《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制度实施办法》发布
为进一步深化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模式改革,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相关要求,增加考试资源供给,优化考试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社会化管理资源,建立健全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服务方)机制,民航局标准司又于2021年底发布了《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了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制度框架、明确了3家初始考试服务提供方和《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
全国性协会或者企事业法人可以书面形式向飞标司提出申请申请成为考试服务方,并由委员会按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评估新增服务方申请,并报飞标司核准。相关申请单位应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培训单位评估、组织实施考试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并具有不少于50个自有或协议执照培训单位,不少于5个 符合执照考试点要求的候选考试点。服务方采取清单制向公众公布并由飞标司管理。
获批准的服务方设置的考点采取清单制向公众公布并由飞标司管理,考试员由 飞标司直接聘任和解聘。考点负责处理个人用户报名并提供相应咨询服务,协助协议报名用户对接UOM考试系统,在服务方的监督和支持下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包括场地和空域协调、维护考试秩序和协助处理违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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