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至30日昆明这些区域禁飞无人机

   2024-11-04 云南网330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为维护2024年“观鸥季”期间的公共安全,尊重红嘴鸥的自然习性,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11月4日至30日期间,在昆明市辖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等4个行政区域内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对于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经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依法依规实施飞行。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低空产业工作委员会成立

上一篇:

自贡举行民用无人机产业发展会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 aamev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