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从业必备文件:CCAR-92 空域分类方法 国务院条例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海珠区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低空经济工作专班反映。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海珠区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动海珠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海珠区低空管理机制运转顺畅、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产业规模稳步增长,推动形成低空管理和服务共进、应用和产业互促的发展格局,打造基于人工智能的低空经济示范区。
——管理机制运转顺畅。低空空域分类和航线实现合理划设,“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构建起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基础设施基本完备。探索新建1个以上枢纽型垂直起降场,争取新建10个左右常态化使用起降点,谋划建设1个以上低空经济产业园,全区低空经济领域投资规模约10亿元。
——应用场景加快拓展。积极推动载人飞行商业化运营,低空经济在婚庆、跨境飞行、高端商务、文旅消费、物流运输、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会展活动、短途客运、教育培训、警务管理服务、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10个以上应用示范场景。
——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突破一批低空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低空通信、导航、监视、识别、气象、反制等配套设施网络高效畅通,力争建成本地算力500P、新增可调度算力10000P,满足规模化低空飞行的感知需求。
——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力争低空经济整体规模达到150亿元左右。其中,上游原材料及部件的经济规模约20亿元,中游服务型制造的产值规模约30亿元,下游销售、外贸、展会、服务等产业经济规模约100亿元。
(二)工作原则
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充分发挥海珠数字底座、场景应用、地理空间、政策服务和产业基础等各方面优势,统筹推进数字低空建设和飞行运营双链协同发展,系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空域管理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壮大,不断优化服务保障,提升管理效能,促进海珠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和高效快速发展。
突出重点,创新发展。聚焦低空产业强链补链,以技术研发和飞行器销售为产业重点,大力推动产业规模整体壮大。以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文旅消费为低空飞行运营重点,协调推进社会航空消费服务业发展,实现低空飞行总量逐年稳步提升。
防范风险,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低空安全的相关政策,严格遵循低空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要求。坚持低空经济和低空安全同步建设、统筹发展,建立健全低空领域和行业安全风险排查管控、预警预防工作机制,严密防范涉政涉恐等危安因素,以系统化、整体化安全观构建管理科学、技术先进、综合防御、积极防范的低空经济安全保障体系。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和协同推进
1、加强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加强与上级空域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建立“军地民”三方(南部战区、海珠区政府、民航中南局)协同管理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协调低空空域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低空融合和飞行管理事项。(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区规划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2.统筹低空经济顶层设计。梳理海珠区低空经济发展优势,编制海珠区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海珠区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海珠区低空经济发展指南手册等。对接协调民航中南局、南部战区、周边城区,推动海珠全岛、珠江水道“一江两岸”空域开放低空融合飞行试验。(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区投资促进局、区规划资源分局配合)
3.争取低空经济试点示范。发挥海珠“三算”、数字经济等优势,积极申报海珠基于人工智能的低空经济示范区。在低空飞行模式、路径和标准方面积极探索,争取建设低空融合飞行试验区。(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琶洲管委会配合)
4.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定期梳理需提请上级支持的事项,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民航中南局、南部战区等部委对接请示汇报。争取将“海珠区基于人工智能的低空经济示范区”及其融合空域飞行试验内容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
(二)夯实低空基础设施底座
5.大力推动数字低空建设。推动大模型技术与低空经济加速融合、创新发展,汇聚整合三维地理信息、城市信息模型(CIM)、低空飞行空域等数据,配合省市构建一体化数字低空底座。加强低空数据生产、传输、存储、处理和使用流程安全管理。加快5G及5G-A(通感一体)、北斗、卫星互联网、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雷达等技术融合,完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识别、气象、反制等配套设施网络,整合全区感知数据并与省市衔接互通,逐步建设完整统一、服务全区的低空智联网。积极开发低空空域数字孪生模型,研发配套软件设施,构建低空飞行监视数字化底座。积极突破低空空域资源精细化配给、运行间隔控制、飞行冲突自主避障、噪音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低空飞行通讯、导航、监视能力。(区发改局、区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科工商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资源分局、琶洲管委会、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6.建立健全地面起降设施网。研究编制航空器起降点布局规划,争取新建10个左右常态化使用起降点、数十个社区网格起降点,积极探索建设1个以上枢纽型垂直起降场,提前规划建设核心区域紧急公务起降点,加快布局具备保障各类低空飞行器存放、起降、充电、维保等功能,覆盖多机型、多场景的起降枢纽、垂直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物流配送场站等起降网络。加强起降场的集约利用、兼容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低效建设。支持现有和新建的住宅、商业楼宇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并加强与送餐机器人、升降电梯等设施的互联互通。(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资源分局配合)
7.分类划设低空空域和低空航线。发挥海珠完整岛区、珠江环绕、河涌密集等优势,结合各类应用场景需求,争取与军队、民航空管部门签订海珠区低空空域管理协调运行保障协议,加快航线规划和示范区开辟。充分借鉴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成功经验,按照国家空域分类方法,配合市出台低空空域分类划设方案、低空航线划设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规划资源分局配合)
8.建设低空管理服务体系。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原则,搭建全区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与上级平台互联互通,为通航飞行活动提供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应急救援、动态监控等管制服务,为飞行用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低空飞行相关服务。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建设A类低空飞行服务站,完善通信、导航、监视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资源分局配合)
(三)加快拓展特色低空应用场景
9.拓展“低空+” 婚庆。发挥婚纱一条街、珠江水系以及广州塔、海珠湿地等文旅资源优势,结合海珠区结婚登记颁证点的打造,加大低空飞行与婚拍、婚礼、婚宴的融合,探索创新低空主题求婚、蜜月旅行低空体验、低空婚礼纪念、空中派对等服务,争取形成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和网红“打卡点”,推动婚庆行业向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不断丰富海珠婚庆、旅游、消费良好体验,助力“广州幸福岛”建设。(区民政局牵头)
10.拓展“低空+”跨境飞行。发挥琶洲港澳客运口岸水上直达港澳市区的优势,探索开通大湾区内城际间的短途直达航线以及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低空跨境航线。(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配合)
11.拓展“低空+”高端商务。争取智能航空器获得运营许可后在海珠试点首批商业运营航线。鼓励在琶洲会展、高端酒店、商办楼宇、公务接待场所布设低空起降场,逐步开通与区内重点场所、周边重点城区和机场的低空飞行航线,提升高端商务出行的效率和便利度。(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配合)
12.拓展“低空+”文旅消费。发挥广州塔、海珠湿地等文旅资源优势,依据空域划设方案和景区环境条件,依托观光游、主题游、体验游等形态,开发和推广低空观光、飞行体验、个人娱乐飞行等多元化低空旅游产品,规划布局适宜开展航空旅游的区域、场地和类型,打造连接各大旅游目的地的低空旅游网。(区文广旅体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林业湿地局配合)
13.拓展“低空+”短途客运。配合市相关部门开通区内和城际低空客运航线,融入全省空中交通航线规划,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区域的低空空中交通走廊。(区住建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配合)
14.拓展“低空+”物流运输。配合市相关部门支持物流企业与技术领先的无人机企业合作,在海珠布设更多“无人机+智慧物流”场景,推广城市无人机配送、城际无人机运输等物流方式。探索建设基于低空物流为主的低空城市保供体系以及与周边城区的货运无人机航线。(区科工商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拓展“低空+”应急救援。加大飞行器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救援、水上救援、应急通信、应急智慧、搜寻搜救、应急值守等领域的运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16.拓展“低空+”医疗救护。发挥海珠区医疗机构集聚优势,规划医疗转运以及运营低空医疗物资、血液样品与血浆、AED等时效性要求高的示范场景。(区卫生健康局牵头)
17.拓展“低空+”会展活动。发挥广交会展馆规模优势,继续支持举办低空经济展。围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创新应用、行业交流等主题,定期举办无人机表演、宣传发布等活动,探索承办中国无人机公开赛、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等全国性或区域性赛事活动,进一步扩大低空文化影响力及受众面。(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商信局、区文广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拓展“低空+”教育培训。探索建设低空教育实训基地,支持开展青少年无人机编程和自主飞行实验的培训。探索在琶洲算法大赛增加青少年组或无人机比赛专场,争取纳入教育部科技竞赛白名单。(区教育局牵头,琶洲管委会配合)
19.拓展“低空+”警务管理服务。发挥海珠智慧警务优势,加大低空飞行器在核心区域安保防控、重大案事件现场管控、刑事案件侦查布控、人流密集场所巡查宣防、涉环境资源应用保护、交通安全管理等警务工作中的建设应用,探索打造低空经济在警务实战领域的新成果、新亮点。(区公安分局牵头)
20.拓展“低空+”城市治理。深化“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驾驶舱运用,结合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无人机、eVTOL、直升机在城市管理、安防巡查、水岸线反走私巡防、水务监测、生态治理、湿地监测、农林植保等领域的应用。(区城管和执法局、区政务和数据局、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林业湿地局、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拓展“低空+”公共服务。推动低空智能航空器在国土、气象、电力、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应用,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加大采购力度,助推政府行政行为提质增效。(区政务和数据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低空产业创新能力
2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紧密结合低空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加快突破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技术、高功重比航空电推进技术、高可靠性智能控制技术,适航安全性设计、高效率气动布局设计、空域网格时空建模和精细智能管理、声音降噪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整机、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发挥电池头部企业在地优势,大力开展电池的轻量化研制,提升航空器的航程、平稳性、安全性和运营效率。强化装备安全技术研究,重点突破电池失效管理、坠落安全、数据链安全、抗风扰控制等技术,提升空域精细化管理、空管信息、低空反制等技术的研发能力。(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
23.夯实低空“三算”底座。以未来低空产业应用和运行场景为驱动,加强琶洲算谷系列智算中心与低空飞行的业务对接、算力供给,满足低空飞行管理的算力需求,提升电机动能、运营平台管理能力、导航精确性和避障功能,加强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控制算法及飞行器自主飞行决策领域的应用。在琶洲算法大赛融入低空经济相关赛题,为低空飞行提供更加成熟的解决方案。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发挥数据经纪人作用,鼓励相关行业主体将低空经济研产供销服全生命周期的科研数据、经济数据、出行数据和气象数据等打造成数据产品(服务),促进交易共享,推动低空经济协同发展。(区科工商信局、琶洲管委会、区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打造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单位,联合低空领域国内权威机构,为海珠低空项目和低空企业提供低空交通大数据治理、无人机质量检验检测、安全运维、安全演练等全流程保障服务。围绕总体、系统、软件、元器件、材料等重点领域,推动琶洲实验室加大研发布局。积极争取省低空经济高端智库在海珠落地,打造前瞻趋势研究、高端人才引培、深度策略分析、全面决策支持的高端智库。(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琶洲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
25.做大做强低空经济服务型制造。大力发展机器人及集成系统研发制造、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旅游装备设备制造,以及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助力后航道服务型制造创新带、环湿地创芯价值圈加快建设。围绕与低空经济发展关联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导航定位、智慧交通等方面加大产业培育、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在飞控系统、动力系统、任务载荷、无人机管控平台、低空反制系统等领域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区科工商信局牵头)
26.持续扩大低空内需。支持电商平台引入无人机品牌,向全球销售智能航空器、直升飞机、载人航空器、货运无人机、消费无人机等航空器。鼓励各大经销商实施航空器以旧换新行动,持续满足当前航空器产品快速迭代的消费需求。(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
27.招大引强加速产业集聚。积极争取广东省低空综合服务中心、省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在海珠落地。研究成立海珠区低空经济产业联盟。围绕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梳理并定期更新适合海珠区情的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开展精准招商,通过优质营商环境吸引一批低空经济企业在海珠落地。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建设,引育一批低空场景运营项目,助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谋划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土地、人才、知识、技术、数据等要素的配套支持,持续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升级壮大。(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海内外开放合作。支持低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团出海”开拓国际市场,输出低空产业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区内企业在海外布局开展研发设计、飞行验证和适航取证,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科研机构在海珠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持续扩大国际市场优势。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协同,促进产业资源共享。(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规则制度体系
29.参与健全法规体系。参与研究制定《广东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参与健全完善相关规则、测评体系。(区司法局牵头)
30.研究低空基础设施用地管控标准和建设要求。明确各类型基础设施用地选址、周边规划管控等要求,参与编制全市起降点规划建设指引,保障项目落地。(区规划资源分局牵头)
31.加强低空运行安全管控。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宣传指引和实施,依法治理打击低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军队、民航和有关部门依法对“低慢小”航空器落地后的秩序维护和现场处置,探索非法低空飞行器监测处置机制,加强涉政重点部位、地标性建筑、景区、高校及大型活动现场“低慢小”航空器反制工作,综合开展空中巡逻以及人力、视频巡查,及时发现捕捉异常空中动态,配合对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2.积极参与低空经济标准化建设。发挥省标准研究院的在地优势和科研院所集聚优势,支持辖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编制低空飞行器产品、低空检验检测、低空起降设施、低空运营服务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湾区标准、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33.加强统筹协调。成立海珠区低空经济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全区低空经济相关部门、机构、企业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办,承担专班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专班下设相关工作组,分别负责综合管理、基础设施、产业招商、产业发展、运营发展、标准促进等工作开展。(区经济办、区发改局牵头)
3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产业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助力培育低空经济企业、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开展低空经济技术创新,构建低空经济产业良好生态。(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海珠城发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加强人才保障。发挥高校资源集聚优势,加强低空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的对接,强化产教融合、科教互促,支持校企合作、联合育才。精准引进、培养低空领域行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等多类型人才。探索将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适航审定、空中交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技术人才列入《广州市海珠区数字经济紧缺核心产业人才目录》。(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琶洲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低空经济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助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