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遭受四级风,相邻的大蒜造成了严重损失

   2024-08-09 豫法阳光310

免费下载从业必备文件:CCAR-92  空域分类方法 国务院条例

点击咨询企业无人机运营合格证办理!


无人机在为小麦喷洒除草剂时遭受四级风,相邻的大蒜地无辜“中枪”,造成了严重损失。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来负?



案情简介


原告柴某甲与被告柴某乙、郭某某系同村村民,双方承包土地相邻。原告种植大蒜,被告柴某乙、郭某某在原告东邻地块种植小麦。2023年3月23日,柴某乙、郭某某委托A公司使用无人机为其种植的小麦喷洒除草剂,由柴某乙、郭某某提供药剂,并支付每亩4.5元左右的费用。当天,柴某乙带领操作员指认了地块儿。



受天气及风向影响,部分除草剂飘洒到原告种植的大蒜上,之后部分大蒜出现枯黄、烂根现象,临近麦田的大蒜由近及远,受害症状由重到轻,蒜薹也因沾染农药无法售卖。


2023年5月11日,柴某甲向武陟县公证处申请对大蒜地现状进行证据保全,根据公证视频显示,原告受影响的蒜地,南北约长98米,东西约长82.4米。


2023年5月20日左右,原告将受损严重的蒜地中的大蒜挖出,于2023年6月1日将7280千克受损大蒜以1.55元/斤的价格出售,蒜款合计22568元。


另查明,根据武陟县气象台出具的气象证明载明:2023年3月23日8时至12时,武陟县大封镇出现4级偏东风。


柴某甲向法院提出诉请,主张柴某乙、郭某某、A公司、齐某四被告赔偿其蒜薹及大蒜损失。


法院审理


原告种植的大蒜受损与被告喷洒除草剂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A公司在有4级偏东风的情况下,通过无人机操作给被告柴某乙、郭某某种植的小麦喷洒除草剂后,原告种植的大蒜出现枯黄、烂根现象,且该现象越靠近柴某乙、郭某某种植的小麦越严重,原告种植的大蒜受损与被告A公司在麦地喷洒除草剂具有因果关系的可能性极大。按照受损大蒜面积、亩产以及市场价格对原告大蒜受损金额进行酌定,损失合计为60612元。


如何确定法律关系及责任赔偿主体?


本案中,被告A公司用无人机为柴某乙、郭某某种植的小麦喷除草剂,双方系承揽关系。柴某乙、郭某某作为定作人,指示他人喷药时应对除草剂可能损害邻地作物进行评估,避免指定边界过近致害,因其未尽此义务有过错,需对原告大蒜损失担责。承揽人A公司作为操作方,未考虑当日4级偏东风,所提供证据也不能证明操作时保持安全高度和与原告蒜地的安全距离,存在过错应赔偿。A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齐某,需对A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各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比例是多少?


综合考虑原告在大蒜受损后在人工作业以及日常管理等投入成本减少的因素,法院酌定原告自担20%的责任。柴某乙、郭某某与A公司系承揽关系,认定柴某乙、郭某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A公司、齐某连带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最终依法判决柴某乙、郭某某赔偿原告损失30306元;A公司、齐某连带赔偿原告损失18183.6元。


判决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法,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喷洒农药、除草剂等操作务必谨慎。对于定作人而言,在指示他人进行农作物农药喷洒时,一定要事先全面评估所用药物是否会对邻地农作物造成损害。不能仅仅考虑当下的便利性和成本,还要充分斟酌操作边界距离等因素。例如,要精确测量与邻地的距离,确保所使用的农药不会因风吹、飘洒等原因影响到邻地作物。若因指示不当,比如指定的喷洒范围过于靠近邻地,或者选用了具有高度扩散性和危害性的农药,从而导致邻地农作物受损,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案中,被告柴某乙、郭某某作为定作人,因其未尽到评估和合理指示义务,存在过错,所以需对原告的大蒜损失担责。


对于承揽人而言,操作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应当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像风力大小、风向等因素都会对农药的扩散范围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要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操作高度。比如,根据农药的特性和无人机的喷洒能力,提前计算出安全的距离和高度范围,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此外,还要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例如,提前了解作业区域周边的农作物种植情况,准备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如遇到意外情况能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在本次案件中,被告A公司作为承揽人,未充分考虑天气影响,也未能证明其保持了安全距离和高度,存在过错,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翼威视界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第四站柯桥正式开赛

上一篇:

海南省东方市:无人机测试迫降 未造成人员伤亡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 翼威小助理
    加关注53
  • 翼威视界,连接人与低空!更多eVTOL、无人机等低空经济资讯、evtol机型库请在站内查看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