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维护国防利益典型案(事)例 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入选

   2024-08-01 最高检网站320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  以检察能动履职为强军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记者7月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最高检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健全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在打击涉军违法犯罪、加强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示范、引领作用,并引导全社会不断强化国防意识和法治观念,最高检选编该批典型案(事)例。


这批典型案(事)例共10件,分别为:江苏许某某破坏军事设施案;四川于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北京余某某、谭某、刘某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张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浙江魏某某、周某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诉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湖南省检察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督促保障军用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安全公益诉讼案;辽宁张某茹国家司法救助案;安徽詹某国国家司法救助案;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构建“检安军地协作新范式”;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项机制,推动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高质量发展。


这批典型案(事)例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严厉打击涉军违法犯罪,推动相关问题诉源治理。如北京余某某、谭某、刘某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张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中,检察机关聚焦全链条打击涉军造假案件的上下游犯罪,构建涉军造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诉源治理。


二是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在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诉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针对“低慢小”航空器“黑飞”等扰乱首都空中控制区管理秩序,造成国防战备资源损失情形,军地检察机关密切协作,追究相关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在诉讼请求中量化相关损失,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三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军人军属的司法救助保护。如辽宁张某茹国家司法救助案中,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针对被救助人系现役军人家属、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进行联合救助,并切实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协作,开展经济扶助、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多元化综合帮扶工作,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的急难愁盼。


四是立足办案实际,依法能动履职,构建军地检察协作新模式。如在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深化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典型事例中,检察机关创新办案模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与驻地部队在信息查询、密级鉴定等方面开展深度协作,创设采用侦查实验方式复盘犯罪过程,有力打击涉军违法犯罪。


据悉,最高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该批典型案(事)例,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能动履职,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下为案例节选: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

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

案例五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诉

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侵害

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国防和军事利益  军地协作  无人机违规飞行  国防战备资源损失赔偿


【基本案情】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地处首都东大门,空域安全尤为重要。2022年10月31日,三河市某单位与某测绘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委托该公司通过无人机进行航拍。2022年11月28日10时许,某测绘院有限公司在未向空域管理部门进行飞行申请的情况下,安排没有无人机驾驶资质的林某擅自在涉案地区空域驾驶由自己组装的无人机进行航拍,被当地驻军监测为异常空情,致使相关军事部队动用陆、空多型装备参与查证处置,其行为严重扰乱首都空中控制区管理秩序,造成国防战备资源损失。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3年1月9日,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将本案线索移送至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廊坊市院)。在对案件线索深入研判后,廊坊市院综合考虑办案实际情况,于2023年1月29日依法将本案移交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三河市院)办理。


为查明本案违法行为人和违法事实,办案人员调取了涉案人员无人机违规飞行行政处罚材料,并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走访了无人机飞行工作委托单位,调取关键证据材料。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后,三河市院认为,某测绘院有限公司和林某长期从事无人机相关工作,明知需要资质及审批却擅自违规飞行,导致异常空情及战备资源损耗,二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2023年4月17日,三河市院依法对涉案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立案。


为合理确定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廊坊市院、三河市院会同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召开案件研讨会,就本案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计算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协调相关部队出具了军事资源损失证据材料,为检察机关计算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提供了合理依据。同时,因军事装备具体损耗情况涉及军事秘密,无法由第三方机构评估鉴定,致使军事资源损失证据材料证明力相对较弱。为此,中部战区有关部队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指派两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为检察机关后续起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3年5月30日,三河市院在正义网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2023年9月18日,三河市院根据公益诉讼管辖的规定将本案移送至廊坊市院审查起诉。


2023年10月20日,廊坊市院依法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赔偿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023年11月2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中部战区有关部队代表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庭前,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廊坊市院提交了《关于对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意见》,表示完全支持廊坊市院对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过程中,廊坊市院从主体身份、委托事实、违法行为、公益损失、程序合法五个方面充分举证。二被告均无异议,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承担侵权责任。2023年12月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于12月7日公开宣判:被告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共同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费用;被告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在正义网及《解放军报》上刊登书面声明赔礼道歉。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二被告均已主动承担民事责任并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针对“低慢小”航空器“黑飞”侵害国防军事利益的违法行为,军地检察机关密切协作,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地方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军事检察机关协助配合,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为办理军地协作案件提供了良好典范。对于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检察机关在诉请其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的同时,要求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教育引导公众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六

湖南省检察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

长沙军事检察院

督促保障军用机场备用跑道

净空安全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  军用机场净空保护  军地协作  违法建(构)筑物  一体化办案


【基本案情】


位于湖南省的空军某机场备用跑道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近年随着经济发展,跑道周边建(构)筑物不断增多。经评估,净空区内存在违法建筑物170处,违法构筑物144处,不仅干扰了军机飞行训练安全和战备执勤,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风险。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区多处超高建(构)筑物影响军事飞行的案件线索交办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院)。


鉴于该案事关国防军事利益、社会经济建设及民生保护,且涉及多个违法行政主体以及军地双方职责,湖南省院决定成立专案组,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沙军检)一体推进案件办理。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分析了备用跑道净空安全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现状,对超高房屋特别是占用军事用地房屋入户核查,并向军地相关行政机关和人员逐一核实。经调查查明,170处违法建筑物包含超高建筑物、占用军事用地建筑物和影响飞机滑行建筑物,144处违法构筑物主要包括通信电杆和通信铁塔等,且上述建(构)筑物均未合法取得建设规划、用地许可、权属证书。考虑到该案系历史成因且法律关系复杂,湖南省院于2023年10月18日对驻地市人民政府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日对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某市供电公司(以下统称湖南电力公司)等建设超高电力设施问题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同时,湖南省院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同步指导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衡阳市院)于2023年10月18日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以下统称衡阳通信公司)建设超高通信设施问题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指导湖南省驻地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件。


为推动形成整改共识,检察机关先后8次召开座谈会、圆桌会,就该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安全涉及公益侵害问题、行政机关履职情况、整改推进等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督促。2023年10月20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与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长沙军检联合组织召开机场备用跑道案件磋商会。会上,检察机关全面分析了机场备用跑道净空安全问题的历史成因及军地各自职责,通过向驻地市、镇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分别送达检察建议及磋商函,督促驻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与部队单位协作配合,共同解决机场净空安全问题;要求湖南电力公司、衡阳通信公司等相关企业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公益保护措施,消除影响部队飞行训练的安全隐患。同时会议还综合考虑整改实际,确定了“先易后难、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的整改原则及公用设施“先建后拆”的处置方案,在推进问题有效整改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


会后,检察机关与驻地政府、企业反复沟通,促进驻地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成立整改专班,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整改,湖南电力公司、衡阳通信公司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及部队单位实施拆迁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超高建筑物拆除39处,根据最终航行评估报告和飞行程序设计报告应拆131处建筑物已全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杆线迁改方案拆除通信电杆66根、通信铁塔1座、高低压杆塔51基、烟囱1座、路灯25根,同时新立高压、低压杆塔39基、通信线杆17根,通信运营商业务已割接至净空管理区外的新建铁塔。2024年1月31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驻地市人民政府和部队对超高通信设施等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相关拆迁安置点、环场公路项目也已开工建设,并按计划对其他不需要拆除的超高建(构)筑物进行降高或加装航空障碍物灯等工作。


【典型意义】


办理军地互涉案件中,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军地协同配合,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超高建(构)筑物影响军用机场净空安全问题进行整治,服务保障国防和军事利益;同时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督促、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主动担当作为,高效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办案中,坚持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依法保障民生民利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强军兴军与地区发展的同频共振。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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