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无人机执法助力“双共”提质增效

   2024-06-30 天津海事局690

天津海事局根据辖区特点和业务特色,进一步深化无人机海事执法应用试点任务,持续强化区域联动、协同共治,助力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提质增效。

细化执法清单,依法高效使用无人机。


天津海事局全面梳理了可应用无人机实施的海事权责事项,并明确应用无人机实施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规范了无人机海事执法应用场景,解决无人机执法依据不明确、标准缺失等现实问题。编写《应用无人机开展海事执法工作指南》《海事无人机执法工作程序和办案指引》《海事无人机取证工作规范》等执法工作规范,梳理形成《无人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操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了12项可利用无人机查处、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细化了无人机采集音视频记录作为证据的管理要求和常见违法行为取证要素,着力打造动静衔接、运转高效、流程规范的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确保无人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紧盯重点领域,发挥无人机执法优势。


在春雷行动、商渔共治等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无人机机成本低、机动性强、覆盖面广的优势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共开展无人机空中巡航36次,发现并通报了多次有关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其中游艇违法违规行为4起,渔船违法违规行为7起。运用无人机通过高空全景监测和低空环绕取证方式,对隐蔽性违法行为、海事执法人员无法到达的监管“死角”开展巡查监管,突破了传统巡航执法模式的限制,推动海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进一步提升海事监管质效。

坚持协同共治,共享共用无人机数据。


天津海事局以无人机执法应用试点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推进区域内无人机执法资源共建、共享和数据共用。持续加强与属地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打通海上渔业船舶违法违规信息线下跨部门通报渠道,强化信息跟踪和闭环处置。与海关、海警、边检、市港航管理局等涉海执法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使用无人机开展“三无”船整治、“商渔共治”等多维度深度执法合作,确保海上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解决一起。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围绕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水上新业态的监管重点,加强无人机与其他监管方式的有机衔接,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加强对事故规律和特点的把握,增强对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预判、预警、预控能力,提升监管服务质效,协力推进“六高”现代化一流强局建设,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能力和效能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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