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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充分体现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成果,支撑优化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体系,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修订形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7日。如对装备名称或核心技术指标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传真:010-66013708
电话:010-68205610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2024年6月20日
工信部发布的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公示稿)中,主要分为15个大类装备,分别是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电力装备、大型矿山和冶金装备、大型石油和化工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新型轻工和纺织机械、高端医疗装备、精密仪器仪表、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
其中,在航空航天装备大类中,对无人机及其他航空器5项作出了推广应用指导,明确核心技术指标,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