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4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在“2024夏季达沃斯论坛”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关于“2024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4夏季达沃斯论坛”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切实维护好会议期间大连地区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24夏季达沃斯论坛”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空飘物,主要是指玩具氢(氦)气球、风筝和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4年6月23日12时起至6月27日24时止,大连市行政区域全境。
三、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大型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