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市民和县:6月17日-30日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2024-06-18 民和公安420

民和县公安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各单位、企业、协会及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2024年6月17日至6月30日期间在民和县全县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4年6月17日至6月30日,在民和县全县范围内实施临时管控,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一切体育、娱乐、广告性等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因工作需要使用飞行器的需要在民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登记备案。


三、临时管控期间,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此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无线电管理、公安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非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民和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苏州低空经济创新中心首个全自主智能化航空医疗救援系列MD127-I型AED无人机苏州首飞

上一篇:

深圳龙华将建无人机动力系统研发中心 建面约18万平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 翼威小助理
    加关注60
  • 翼威视界,连接人与低空!更多eVTOL、无人机等低空经济资讯、evtol机型库请在站内查看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