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陈泳) 记者昨日获悉,依据《成都市无人机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运行管理规范》《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空域使用规范》《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服务规范》3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相应程序并予以批准发布,今年6月20日起正式实施。
2022年底,彭州市取得西南地区唯一永久性获批空域民用无人机专用飞行空域,并成功获批创建全国第二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2023年以来,为提高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的安全性和技术水平,成都、彭州两级市场监管局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会同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组建精干行业标准专家,梳理包括基地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7项标准,加快推进“无人机”基地系列标准研制。
此次发布的3项团体标准,是继此前《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通用技术要求》(T/CDUIA0001-2024)与《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安全管理规范》(T/CDUIA0002-2024)两项团体标准发布后,新增的3项标准。
其中,《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运行管理规范》对试飞验证基地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各方面管理要求与评价改进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空域使用规范》重点对试飞验证活动的空域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保障试飞活动顺利开展;《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服务规范》对基地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了规范,包括基地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人员、内容和流程以及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标准的制定实施,将有效规范试飞验证基地的运行管理、空域使用、服务品质等,确保无人机试飞验证活动顺利进行,有助于提高无人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水平。”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附件:
关于征求《中小型无人机试飞验证基地通用管理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