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龙舟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的通告
2024年6月10日,我市将在张家山办事处、经楼镇等地的水域举行划龙舟活动,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举行划龙舟活动的区域设立禁飞区,进行临时空中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禁飞时间
2024年6月10日8时至19时。
二、禁飞区域
以下开展划龙舟活动的水域及周边2公里范围所属空域:
1.肖江河经楼镇闸口上下游河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