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公安局
关于2024年高考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县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考场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管控区域内飞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6月7日0时至6月9日18时
二、管制对象
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三、管制区域
求是高级中学、湄江高级中学、乐乐中学、湄潭职业高级中学考区10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飞行空域管控。
四、管制措施
( 一) 管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入管控区进行飞行和航拍等行为。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须经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
(二) 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湄潭县公安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