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
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惠府办〔2024〕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本文有删减)
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低空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低空数据产业发展壮大,低空装备制造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低空经济服务与配套产业活力迸发,形成以低空应用创新为牵引、低空数字服务为动力、低空装备制造为支撑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高地;低空管理机制运转顺畅,“两网一平台”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低空航线成型成网、场景丰富多元、供给智能高效、监管安全规范,打造面向未来、立体协同、便捷智能的“天空智城”。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形成低空制造产业链。
1.大力发展低空制造业。主动融入广州深圳低空产业集群,聚焦低空飞行器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绘制产业链图谱,开展精准招商,集聚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相关低空经济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向无人机大功率电池拓展,汽车电子向无人机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拓展,集成电路向无人机芯片拓展,消费电子、高清视频向无人机摄像头、传感器、无线电拓展,支持通信、导航向低空网络基础设施拓展。组建低空经济产业联盟,充分发挥头部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的行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对接合作,提升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配合)
2.着力发展低空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无人机检验检测服务,依托产业和空域优势,引进和培育整机、载荷、新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取得省有关部门资质认定。因地制宜建设涵盖概念、设计、工艺、适配、适航、系统验证等全方位、开放式、全生命周期的中试平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参与制定低空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培育低空经济服务与配套产业,以低空物流、交通、旅游和公共服务等场景应用创新,带动低空设备租售、金融保险、飞行服务、维修保养、职业培训等服务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低空产业技术研发能力。建设惠州低空经济综合研究院,开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策略研究、研发布局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究开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构建“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支持创新主体开展低空飞行器整机及其动力系统、能源系统、航电系统、飞控系统、任务载荷、管理调度系统、低空遥感应用等领域技术研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低空数据资源,聚焦数据管理、行业应用和数据安全,加强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控制算法及飞行器自主飞行决策领域的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配合)
4.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园。充分依托现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电气电机等产业基础和“3+7”园区空间基础,支持各县(区)以模块化方式在空域条件好、产业基础强的区域建设特色低空产业园区,联动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低空经济产业配套服务,盘活利用现有产业空间,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检测、试验、应用于一体的产业生态集群。推动低空经济新技术、新场景在产业园区示范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建设飞行保障体系。
5.加快建设地面起降设施网。推进实施《惠州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3-2035)》,加快推进惠东、博罗、龙门通用机场及其停机库、能源站、气象站等地面保障设施建设。编制惠州市无人机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加快建设低空飞行航空器飞行需要的大型起降场、中型起降平台、小型起降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测试中心(基地)和大中型枢纽起降场,鼓励现有和新建的公共设施、住宅、商业楼宇和工业厂房等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引导已建成的通用机场和起降场完善充换电等低空保障设施。到2026年建成200个以上垂直起降设施,其中大型综合起降场1-2个、中型载人级起降平台不少于20个、物流级起降点不少于80个、感知级起降点不少于100个,加强起降设施统筹建设、兼容共享、集约利用,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有人机与无人机兼顾的起降点网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气象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配合)
6.加快建设低空智联网。参与推进省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建设,完善通信、导航、监视等相关配套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推动5G及5G-A(通感一体)、北斗、卫星互联网、ADS-B(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雷达等技术融合,完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识别、气象、反制等配套设施网络,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对低空智能通讯网进行调优和加密建设,推动与省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低空智联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通建办,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惠州分公司配合)
7.建设低空管理服务平台。结合“惠云眼”全方位社会感知体系,建设低空管理服务平台,与国家或省级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建立完善飞行监视、飞行申请与审核、飞行告警、气象情报、空域风险评估、辅助飞行设计等功能,提升低空运行效率。建设完善多层次的算力供给体系,满足规模化低空飞行中异构、高密度、高频次和高复杂度的感知需求。建设低空安全监管执法平台,开展低空飞行器及人员信息管理、非法低空飞行器识别、预警和查处,针对管制区域和重大活动开展要地低空防御建设,保障低空公共安全秩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8.抢抓空域改革机遇。建立市低空空域“军地民”协同运行管理机制,加强与上级军民航空管理机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推进低空空域分类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低空融合飞行管理事项。落实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部署,有序释放适飞空域资源。(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各县、区政府配合)
9.创新低空经济金融服务。组建惠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引导更多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重点领域。引导天使投资机构对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相关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低空经济的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应用险种,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低空经济保险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资金支持,多渠道助力企业和项目创新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国资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惠州监管分局配合)
10.强化低空经济人才支撑。推动低空经济人才纳入市重点产业人才目录,引进一批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团队和高端紧缺人才。拓展产教融合新实践,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低空实践基地,推动高校和职业教育院校开设动力、载荷、飞行控制、数据处理等低空门类课程,培养飞行、适航、航空器维修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支持开展无人机操控、通航飞行等业务培训。(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配合)
(三)拓展应用场景。
11.构建低空数据产业新业态。汇聚整合三维地理信息、城市信息模型(CIM)、低空飞行空域等数据,构建全市一体化数字低空底座,为低空管理服务体系提供数字化基础支撑。整合各类低空设施、飞行器、运营服务等数据资源,搭建低空行业数据空间。培育低空数据链主企业,支持企业挖掘低空无人机飞行、物联感知、图像等数据资源和流通交易场景,探索开发利用低空数据产品,推动低空数据要素合规流通和数据产品交易。加快我市公共算力基础设施智算中心建设,支持行业单位开展算法、算力、数据应用合作。(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12.丰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社会治理领域统筹市、县、镇无人机资源管理和集约利用,完善“惠云眼”全方位社会感知体系功能。鼓励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拓展无人机在“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巡检巡查、应急救援、医疗救援、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13.拓展文体旅游场景应用。鼓励发展低空消费新市场,开发和推广低空观光、飞行体验、个人娱乐飞行等多元化低空旅游产品。支持低空运营企业依托南昆山、东江和西枝江流域、双月湾等市内重点旅游景点,探索开发低空游览、培训、航拍、比赛等运营活动。探索在有条件的县、区开展“一江两岸”低空游览观光,融合岭南文化、现代城市等元素,打造低空观光航线、无人机编队表演等文旅消费新场景。谋划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无人机竞速大赛,打造无人机赛事城市品牌。推动在全市重大文体旅活动中开展低空示范应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14.构建低空物流体系。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无人机物流节点网络,推动在物流园区、快递分拨中心、城市商业中心等布局建设无人机物流节点,鼓励开通连接周边城市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推动低空物流配送应用在城市、乡村、山区、海岛等规模化落地,重点拓展近远海物资补给、医疗物品快速转运、乡村末端物流配送、山区农产品转运等场景。(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邮政管理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配合
15.发展城市空中交通。结合“丰”字交通主框架,以沿江、中部、东西为轴线,探索建设连接大湾区核心城市空中走廊,根据全市空域实际精细划设一批航路航线,鼓励通航服务企业利用eVTOL、直升机等低空飞行器,探索拓展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空中摆渡、联程接驳、跨境飞行等空中新业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争创低空经济示范。
16.落实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任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参与国家无人体系城市联盟,深化“惠云眼”城市治理应用示范,拓展无人车、无人船等应用场景,创新探索无人体系应用商业模式,打造全空间无人体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17.建设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支持大亚湾开发区建设低空经济综合创新示范基地,一体融合试验检测、创新孵化、交易展览等功能,培育形成“测试+应用+服务”产业链。支持仲恺高新区建设低空经济制造基地和数据服务基地,以整机制造和数据服务为引领,培育形成完善“低空+数据”产业链。支持惠城、博罗、龙门等县、区加快场景应用引导,探索提供运输、检测、试飞、培训等低空经济产业配套服务。(各县、区政府)
18.打造数据要素低空经济示范区。探索数据产品场内合规交易新模式,推动低空企业数据资源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处理。以场景应用为牵引,鼓励在新能源、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行业中探索不同行业数据与低空数据的融合。引导低空龙头企业、平台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企业数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加强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推进低空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强化低空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督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分别根据职责抓好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数据运营服务、场景应用等专项工作,各县、区因地制宜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加强政策支持。实行财政奖补和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相结合,制定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设立惠州低空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开展“以投代补”等方式,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聚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场景拓展、低空数据产业培育、产业配套环境完善等。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流程服务。充分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作用,推动低空经济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保障发展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加强飞行器标准建设和质量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的管理机制和技术防护体系,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低空飞行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和问题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各县、区政府配合)
低空经济:是指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低空空域内的各类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
两网一平台:地面起降设施网、低空智联网、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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