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宁县:“陇端节”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

   2024-04-29 富宁县人民政府300

免费下载从业必备文件:CCAR-92  空域分类方法 国务院条例

飞无人机必备三份资料点击获取!


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富宁县将举办“中国·坡芽情歌节”暨“陇端节”文化旅游系列大型活动,为维护活动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坚决防范打击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非法拍摄、扰乱大型活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对无人机“低慢小”航空器采取飞行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4月30日12时至5月3日22时。


二、管制原则


在富宁县城区普厅河(文化桥至彩虹桥段两岸)、民族体育运动场、富州广场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富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备方可实施。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三、管制范围


本通告管制飞行对象为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处罚原则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空中交通管理部门:0876-6122060


富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0876-6130833


特此通告。


富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沃兰特航空完成近亿元A+轮融资

上一篇:

2024无人机产业发展大会举办,成飞自贡无人机产业基地投产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 翼威小助理
    加关注53
  • 翼威视界,连接人与低空!更多eVTOL、无人机等低空经济资讯、evtol机型库请在站内查看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