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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非遗民俗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4年5月1日至5月3日,连城县将举办“连城非遗奇妙夜”系列客家非遗民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将在相关区域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2024年5月1日0时至5月3日24时,将对连城县客家文化公园方圆3公里范围内实行禁飞管制。
二、禁飞管制期间,除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的无人机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管制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请勿擅自携带违反现场管制规定的飞行器进入管制空域。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连城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