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15日起龙华区部分区域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飞行

   2024-03-14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160

3月12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第二十三届)海口冼夫人文化节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0时至2024年3月21日24时。


禁飞区域为: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墟上空。


禁飞设备包含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无报备无人机禁止在新坡镇墟上空飞行,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龙华区呼吁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新坡镇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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