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3月1日-12日本市行政区域内禁飞无人机

   2024-02-27 北京市公安局410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入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城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动力三角、载入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12 类。

二、自2024年3月1日零时至2024年3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斩行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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