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4日晚上,我县将举办2024年元宵烟花晚会,为维护活动期间烟花燃放及无人机表演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我县公安部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2月24日19时30分至21时,在郭家沙排涝站至武举堤公园骑行驿站范围区域内设立临时禁飞区(禁飞区范围为东至郭家沙排涝站,西至武举堤公园骑行驿站,北起向阳路,南至安长公路),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经许可允许飞行器除外)飞行;禁止私自放风筝、气球和未经许可进行航拍等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知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安义县元宵烟花晚会执行指挥部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