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受理喆航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型号合格审定申请

   2024-02-19 喆航航空科技460

继2023年12月自主研发的单发双座ZH281A型直升机成功获得CAAC颁发的TC(TC0081A-XJ)和PC(PC0071A-XJ)后!喆航航空心怀家国,矢志创新突破,又研制成功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继续为民族航空工业贡献喆航力量!2024年1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方正式受理了喆航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含通用作业型、巡查巡检型、应急救援型等三个构型)型号合格审定(TC)项目申请。据悉,该型号也是全国首款获中国民航局方受理的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颁发的受理通知书


自《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发布后,喆航在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适航处的指导下,迅速响应国家政策,结合产品研制情况和未来应用场景需求,积极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申请适航许可线路图。喆航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含通用作业型、巡查巡检型、应急救援型等三个构型)审定项目风险测评等级评定为“中风险”,但基于对产品研发品质的信心和未来市场应用场景运行的需要,喆航自愿按照“高风险”接受局方开展适航审定工作。



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原型机


严格按照中国民航适航法规标准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质量管理工作是喆航的一贯要求。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含通用作业型、巡查巡检型、应急救援型等三个构型)产品作为全新自主设计的航空器,自该型号立项以来,喆航研发团队便同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原型机及其谱系发展型号研制过程均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程序等相关要求开展,该型号的研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民航适发〔2020〕7号文,2020.5.11)。


目前,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原型机已完成科目试飞、定点挂载投送、灭火弹投放等系列测试,详见以下视频所示。后续,喆航将按照《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AAC-21R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AP-21-AA-2022-71),以及《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民航适发〔2020〕7号文,2020.5.11)等适航规章程序标准的要求,在中国民航新疆地区管理局适航处的监督审查下完成适航规章及审定基础所规定的所有技术工作,以确保原型机及其谱系发展型号满足适航要求获得型号合格证(TC)及相应三个构型的型号合格证数据单(TCDS)。


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由喆航自主研发,具有大载重、长航时、高升限的设计特点。该型号最大起飞重量800kg,最大有效载荷400kg,最大运行高度4500米。喆航航空ZHU11大型无人直升机系统(含通用作业型、巡查巡检型、应急救援型等三个构型)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国防军事、应急救援、消防灭火、复杂地形物资运输、农林渔牧作业、海事任务、缉毒缉私、警用巡逻反恐防暴、电力巡检巡线、地质勘察测绘等。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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