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芜湖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2023年9月11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安徽省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统筹推进芜湖低空产业体系建设,做强做优做大低空经济,加快形成低空经济融合发展生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通航产业基地和区域服务中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按照系统推进、协同高效、创新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推进全市低空经济生态体系建设,形成产业培育—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创新—人才培育—示范引领六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我市产业循环体系初步建立,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低空飞行基础保障体系基本完善,飞行服务更加广泛,实现全市低空经济“内涵式发展、高质量提升”,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加快发展成为全国低空经济发展先行区、集聚区和示范区。
到2025年,低空经济相关企业数量突破300家,其中龙头企业超过10家,“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翻一番,低空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围绕发展目标,聚焦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大研发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培育特色场景应用,加强政策保障,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产业循环体系建设。
1.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建立多层次、多元化产业招引体系。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图谱,以建成和壮大低空经济全产业链为目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研发制造、基础设施、运行生产到公益服务、飞行服务、维修保障、教育培训等全产业链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等头部企业对接力度,促进强链补链延链。到2025年,引入20家以上低空领域研发制造龙头企业,产业链企业基本健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促中心,湾沚区政府;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夯实低空产业制造能力,形成产业发展引领示范体系。提升有人机、无人机整机生产制造能力,到2025年培育10家以上在国内具备明显竞争力的整机产品和通用航空整机制造龙头企业。(牵头单位:湾沚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等)以整机集成项目为核心,利用现有整机制造基础,带动发动机、螺旋桨、附部件、航电和飞控系统、电子元器件等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开展通航飞机零部件、机载设备、导航或航电产品的生产制造。壮大新材料制造企业,夯实“材料链”“配套链”。到2025年,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形成通航全产业链示范区、无人机制造先行区。(牵头单位:湾沚区政府、弋江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投促中心、市经信局等)
3. 加强低空产业支撑能力,构建产业发展保障体系。发挥本地航空装备制造和维修产业基础优势,积极拓展通用飞机维修业务,发展航空整机、发动机、重要部件、模块组件、航电、机电系统、雷达部件制造等维修项目和通用航空维修培训业务,加强军民航维修技术协同,为民用、通用航空器的全生命周期维修保障提供支撑,重点推进国际航空器“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鸠江区政府、湾沚区政府)加快航空装备研发资源和平台向民航市场开放,带动整机、发动机、螺旋桨、航电等一批高技术门槛的民航制造项目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全市低空经济产业布局
湾沚区:以航空产业发展核心区建设为基础,以芜湖航空产业园为载体,打造国内通航整机制造产业基地和航空零部件生产制造基地,建立航材储备库。到2025年,基地有人机、无人机整机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形成10家以上在国内具备明显竞争力的整机产品和通用航空整机制造龙头企业,关联企业超过200家。
弋江区:打造航电零部件生产制造基地,推动航空照明、新型显示、量子技术等产业发展。到2025年,基地产值在现有基础上提升40%以上。
鸠江区: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建立维修技术保障中心,促进前沿科技成果向装备修理领域转化,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修理技术。到2025年,基地维修保障能力实现长三角区域1小时反应,2小时排查,维修周期缩短30%以上。
镜湖区:依托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安徽省芜湖市数据与应用中心,加快推进5G通信、北斗定位导航、ADS-B基站等天地一体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融合运用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构建智能化数字网络体系,优化城市低空通信网络,保障低空飞行通信数据互联互通。
繁昌区:依托3D打印等增材制造产业建设基础,打造航空新材料研制生产基地。
南陵县:开展物流运输无人投递航线试飞、数据采集和相关技术研究,谋划南陵通用机场,推进无人机常态化配送快递等场景应用。
无为市:依托无为通用机场,推进以通航运营和航空运动为特色的航空主题研学等文旅产业发展。依托电缆产业基础,为低空产业提供配套支持。
(二)推进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4. 推进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品研发能力。支持有人机、无人机、eVTOL等各类低空飞行器以及发动机、螺旋桨、飞控系统、航电系统、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电机、电池、机载态势感知设备等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建设低空飞行器整机及核心零部件智能工厂,进一步提升整机产品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化规模和效益。到2025年,在航空整机、航材、主控芯片等方面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国产核心零部件本地化率超过9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技术转化能力。设立低空经济研究院,围绕低空经济政策研究、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及人才培养,打造低空经济领域高端智库、高技术研发、产业培育和高端人才培养四大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在研发制造、航空维修、通航运营、航空物流和临空产业发展等领域建立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的一体化机制,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到2025年,新建5家以上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省市级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挥“低空经济发展大会”品牌效应,成为低空领域高端智库交流、新产品展示、新场景发布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推进飞行保障体系建设。
6. 加强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芜宣机场改扩建工程、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湾沚区政府,芜宣机场公司、市空港公司)统筹建设通用机场、直升机场临时起降点,满足固定翼、eVTOL、无人机的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运营及服务等功能需求。到2025年,以无为通用机场、芜宣机场为大型起降枢纽,在市域范围内的医院、重点广场、道路以及重要区域规划布局建设30个以上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利用通用机场及飞行营地规划建设1至2个固定运营基地(FBO),建成5个以上航空飞行营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规局、市体育局,无为市政府)建成覆盖低空有人机、无人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建设一批地面服务配套设施(如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7. 加快低空信息设施建设。依托低空经济研究院推进“低空智联”项目,加快推进5G通信、北斗定位导航、ADS-B基站等天地一体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融合运用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构建智能化数字网络体系,优化城市低空通信网络,保障低空飞行通信数据互联互通。到2025年,基本实现主要建成区低空飞行监视、导航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湾沚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移动通信三大运营商)
8. 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到2025年,根据国家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划设规定,结合我市低空空域实地需求,推进合理划设我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协调有关军事机关支持,保障无人机试飞、运营飞行,实现空域资源共享、统筹使用、有效利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 推进低空监管平台建设。统筹建设“智能融合低空系统平台”,将B类飞行服务站(FSS)与无人机综合监管服务功能融合,到2025年完成建设运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与省A类飞行服务站数据和服务对接,为低空有人机、无人机用户提供空域、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飞行气象、飞行行情及飞行过程监管等,到2025年,实现“一网受理、一网办理”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低空领域新业态培育。
10. 促进低空飞行与其它产业有机融合,培育低空综合发展新业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无人机在电力巡线、港口巡检、江河巡查、公路巡检、农林植保、森林防火、秸秆焚烧环保巡查、国土测绘、环境保护、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湾沚区政府、南陵县政府,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11. 促进低空飞行与市场消费有机融合,培育低空新兴消费新业态。聚焦“欢乐芜湖”品牌,在度假区、景区、航空飞行营地开发eVTOL观光、热气球、动力伞等飞行体验点,开展空中游览、飞行培训、航拍航摄、编队表演、空中赛事等低空运营活动。每年新增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芜宣机场公司,无为市政府等)鼓励地方政府、协会、俱乐部、飞行营地等针对爱好者承办、举办、开发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 促进低空飞行与区域交通网络有机融合,培育区域交通出行新业态。依托芜宣机场、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统筹协调资金、技术、政策、项目,以打造“空中一小时交通圈”为目标,建立以芜湖为中心,覆盖全省、辐射长三角的航线网络,带动区域短途运输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芜宣机场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人才培育支撑。
13. 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在低空经济领域全面落实“紫云英人才计划”,每年引进重点航空领域所需的关键人才1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引进飞行、机务、运行、空管等专业技术人才,在落户、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于紧缺的创新型教育、科研人才,以及持有专业证照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对符合政策的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4.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设立实践基地,拓展产教融合办学新模式。承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航空产业领域的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创新校企院所合作模式,鼓励组建形式多样的低空领域研发中心、工程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应用研究机构,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机会和空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持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院校积极开展低空基础人才培养,实现人才本地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建立低空经济发展专家库,对接民航管理部门、低空经济产业各类头部发展企业、研发机构、院校等,邀请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入库,为芜湖制定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规则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六)推进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
15. 争创低空领域试点示范,强化政策叠加效应。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等部委将芜湖无人机研发运营试点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民航行业相关规划,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申报建设,促进无人机产业升级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湾沚区政府、南陵县政府、无为市政府)争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芜湖设立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或分中心,争取成立中大型级无人机适航审定检测分中心、发动机及螺旋桨验证性试验中心,推动开展适航审定、验证试飞等业务,早日实现低空飞行器等在芜湖完成“研发—制造—验证试飞—适航审定—销售”主要流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湾沚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形成资金杠杆效应。加强低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信贷、债券、基金、保险对低空经济有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银企合作,加大对低空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低空经济细分领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到2025年,入库企业不少于10家。(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芜湖市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和低空经济发展委员会全面负责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市低空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发改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推进低空经济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细化本部门工作要点,确保工作正常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与军事机关、民航等部门对接,健全各有关部门参与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芜湖市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和低空经济发展委员会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按季度检查规划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实施评估和总结评估,每年对市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综合评价。(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三)加大要素保障。
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支持低空经济重点规模以上链上企业引进、关键核心研发机构创新、关键应用场景实现、低空经济产业行业标准完善和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取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强土地空间规划,对低空产业研发创新、航空示范工程和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项目给予用地保障。(牵头单位:市自规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强化能耗要素保障,主动服务高质量项目,实现能耗要素的优化配置和能评的快速批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科技研发、制造生产、工程建设、飞行运营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威胁生产安全、信息安全、飞行安全的不良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及市场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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