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龙腾蟹乡.福满三门”元宵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的通告
2月23日(星期五)晚,我县将在海游城区举行“龙腾蟹乡.福满三门”元宵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将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等8类,禁止放飞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二、2月23日17时至22时,以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设立为临时管制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军事、警用等特殊飞行任务除外。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因拍摄活动所需的航空器,需经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批准后,报活动安保组委会备案,可在规定区域及时间内飞行;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无人机型号、飞行区域、飞行时间、操作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提供的申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谅解,并给予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三门县公安局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