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系列大型活动期间周边区域“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近期,我市将举办系列大型活动,为维护活动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坚决防范打击利用“低慢小” 航空器非法拍摄、扰乱大型活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管控时间和区域
(一) 管控时段2024年1月24日0时起至2月10日24时(二)管控范围
大唐不夜城全域、大雁塔景区及南北广场、大唐芙蓉园、大明宫遗址公园、汉长安城遗址公园、西安城墙 (南门区域) ,半径3公里 (含)以内,真高1000米 (含) 以下范围内。以上区域在上述时段内均实施禁飞
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热气球、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内,禁止一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制止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 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