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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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旋翼机身,碳纤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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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起飞重量≥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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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停精度:垂直≤±0.5 米;水平≤±1.5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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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旋转角速度:俯仰轴:300°/秒,航向轴:100°/秒;最大俯仰角≥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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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上升速度≥6 米/秒,最大下降速度(垂直)≥5 米/秒,最大倾斜下降速度
≥7 米/秒,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3 米/秒,最大飞行海拔高度≥50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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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块电池续航里程≥16km(正常起飞重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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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许飞行风力≥6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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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挂载摄像机,图传有效作业半径≥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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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可承受风速≥12 m/s;整机防雨式设计,防雨等级 2m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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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失控保护功能,能够在控制中断情况下,飞行器自动平稳降回原起落点;
具备黑匣子记录功能,自动记录飞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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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自主起飞、自主着陆、自主巡航功能、航向锁定、HOME 点锁定、热点环
绕功能、避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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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有巡查跟踪功能,以便其所属单位在飞行器失控着落情况下的定位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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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控制和保护装置不能使用熔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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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备 4 块原装电池及电源适配器,充电时间≤9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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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等级≥IP55。
(2) 可见光云台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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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载 600 万像素高清摄像机,分辨率:≥2592×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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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H.265、H.264 编码,在飞行过程中也可以对相机图像及编码参数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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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搭载的相机,支持录像机抓图功能,可以在相机内部进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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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轴增稳云台,支持航向、横滚和俯仰 3 个维度的运动,云台转动角度:航向:
±168°,俯仰:-90°至+45°;云台控制精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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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光学变倍≥30 倍,长焦端:≥180mm,支持 16 倍数字变倍,最大光圈不小
于 F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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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遥控器、地面站,对云台的转动和变焦进行实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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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内置 128GB MicroSD 卡;云台为可更换设计,方便拆装。
(3) 地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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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电压:100-240V 交流电,50/60Hz;输入功率≤10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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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许降落速度≥8m/s;具备 RTK 基站精准定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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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置收发天线,具备 10/100/1000Mbps 自适应以太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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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风速、雨量、环境温度、水浸、舱内温湿度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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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充电底座,可为无人机自动充电,支持飞行器传输图像接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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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舱外、舱内监控相机,具备舱盖自动闭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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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飞行器自动充电、起降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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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控制站可提供无人机姿态、速度、位置以及供电、伺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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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报警信息、指令发送、回报信息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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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对于地图选择和处理能力,地理信息显示及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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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时显示无人机的拍摄画面、位置、剩余电量、飞行剩余时间、航向、飞行
姿态、可用卫星数、飞行速度、高度、拍摄状态、存储卡剩余容量、异常报警提示等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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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双向传输,在最大距离时也可以对相机图像及编码参数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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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标 GB.28181 协议,可接入各行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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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等级≥IP55。
(4) 一体化遥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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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内置显示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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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具备存储无人机回传视频功能,存储卡容量为 12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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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可实时显示无人机的拍摄画面、位置、剩余电量、飞行剩余时间、航向、
飞行姿态、可用卫星数、飞行速度、高度、拍摄状态、存储卡剩余容量、异常报警提示
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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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具有地图加载功能,可离线或在线加载矢量及影像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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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具有一键返航功能,按下返航按钮无人机能自主返航至起飞点。
(5)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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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需支持 4G/5G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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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应有所属单位的相关标识,标识内容包含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
提醒发现飞行器的非所属单位人员及时联系并归还飞行器的相关警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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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的视频数据应具有一定的保密功能,避免飞行器视频数据信息在其失控
着落情况下遭非所属单位人员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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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产品要求提供不少于 2 名人员的取证,直至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并获得
国家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资质证书。
204.17. 计量支付
无人机视频以套计量,其中包含飞行器、一体化遥控器、可见光云台摄像机、
飞行器电池及电源适配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取证、公网租用(3 年)及各种附件等所有内容的采购、运输、存储、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